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27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堃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申请新增2025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在对议案1进行表决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大连)投资有限公司、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已履行了回避义务,相应回避股份数为643,618,021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夏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