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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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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1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59.625万股,对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25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关联董事郭东劭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51元/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上述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金额7.892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对象离职,对上述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26,611,000元减少至526,593,500元,公司股本将从526,611,000股减少至526,593,5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7月8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以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1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59.625万股;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25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75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 2022年6月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2年6月2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五)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153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2年7月12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21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7月5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颜军标、冯涛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发生调动、组织架构调整、裁员等原因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除上述原因之外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颜军标、冯涛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5万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以公司总股本526,6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644,4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29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后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4.91元/股)-2024年年度每股派息额(0.40元/股)=4.51元/股。 4、本次回购情况如下: ■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892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26,611,000股减至526,593,5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公司已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并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并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履行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二)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待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26,611,000股减至526,593,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6,611,000元减少至526,593,50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每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温岭市锦屏大道169号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海斌、林慧梅 联系电话:0576-86192111 传真号码:0576-86139081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邮箱地址:office@qjmotor.com、lhm@qjmotor.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会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5:00。 3、登记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576-86192111 (2)传真:0576-86139081 (3)联系人:王海斌、林慧梅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3”,投票简称为“钱摩投票”。 2.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5年7月25日14时30分召开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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