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9月6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2402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024年12月3日 ,公司完成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2亿元,起息日为2024年12月5日,兑付日为2026年12月5日,发行利率2.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高成长产业债)的发行工作,发行结果如下: ■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