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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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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6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投资”)持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4,086,4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74,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1%。三联投资系国资营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960,06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47%。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国资营运公司《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三联投资的全部股份被质押给福州产投实业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资营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股份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资营运公司《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6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V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半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
  报告期内,因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整体销售不及预期;因受国内外贸易环境影响,公司贸易业务量与去年同比明显的下降等原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导致半年度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但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预约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6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林昱先生
  非独立董事:林怡峰先生、蔡钦铭先生、翁齐财先生
  独立董事:徐青女士、卢少辉先生、江洪女士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上述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53)。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徐青(主任委员)、卢少辉、林怡峰
  薪酬委员会:卢少辉(主任委员)、江洪、徐青
  战略委员会:江洪(主任委员)、卢少辉、蔡钦铭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林昱先生
  副总裁:蔡钦铭先生
  副总裁、财务总监:林廷香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森阳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公司总裁、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
  吴森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吴森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1138
  电子邮箱:zqsw@san-mu.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信建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上述人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1138
  电子邮箱:zqsw@san-mu.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4层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俊先生、独立董事王颖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王颖彬女士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王颖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李俊先生、王颖彬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6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张霁航、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7月2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6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9.6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四、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6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组成新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各专业委员会组成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江 洪(独立董事)
  委 员:卢少辉(独立董事)、蔡钦铭(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徐 青(独立董事)
  委 员:卢少辉(独立董事)、林怡峰(董事)
  3、薪酬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卢少辉(独立董事)
  委 员:江 洪(独立董事)、徐 青(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林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总裁1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林昱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蔡钦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林廷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吴森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三人任期均为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江信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4)。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昱,男,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现任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有限公司、福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泊客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昱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其在关联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在关联方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于2023年12月2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钦铭,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统计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历任福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蔡钦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的情形;其在关联方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任职监事,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廷香,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福建省化工建材总公司会计主管,福建广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融汇(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福建懋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廷香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情形;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于2023年12月2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森阳,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曾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吴森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江信建,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自动控制专业毕业,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江信建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5-6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林昱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05,0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0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05,0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5,110,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78%。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相关决议:
  议案1.00 《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0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2%;反对644,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7%;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95%;反对644,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76%;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831,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9%;反对16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4%;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0,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97%;反对16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9%;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关于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882,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5%;反对16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1,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96%;反对16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1%;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3%。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883,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9%;反对16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90%;反对16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1%;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林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98,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2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7430%。
  5.02 选举林怡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96,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0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7038%。
  5.03 选举蔡钦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9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7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6447%。
  5.04 选举翁齐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93,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7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6459%。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林昱先生、林怡峰先生、蔡钦铭先生和翁齐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徐青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17,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0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152%。
  6.02 选举卢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6,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0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8995%。
  6.03 选举江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7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8473%。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徐青女士、卢少辉先生、江洪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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