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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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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94元/股,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7.9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3.80元/股(含),并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实施期限由2025年5月8日延期至2026年2月8日前完成,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74元/股,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首次实施回购,并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94,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2%,最低成交价格为5.38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7.92元/股,交易总金额为62,014,92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参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行权买入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全部转让,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前述用途转让,则未转让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前述用途转让,未转让部分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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