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3月13日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董事会各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暨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号)。 公司积极推进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2: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将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说明 (一)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模板见附件); 2、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一寸个人电子照片、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确认意见,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5年7月10日12: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28-6177778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 提名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