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代码:127089 ●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 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8.22元/股 ●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 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96,030.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澳转债”,债券代码“127089”。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78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3年7月18日“晶澳转债”发行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8日起由38.78元/股调整为38.7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2、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由38.74元/股调整为38.7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8.78元/股调整为3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38.22元/股),则“晶澳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1.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持有“晶澳转债”的股东应当对提案1.00回避表决。 (四)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批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8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6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1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2、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27.9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182.09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22.37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59.72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合并报表范围外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批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晶澳智慧分布式能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其持有SPV公司(即持有被担保人100%股权的平台公司)5%的股权,为被担保人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整,最终担保金额以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为被担保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14.4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29.44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5.04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8.97%。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5.60亿元;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44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