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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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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以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共411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399,788,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94%。 其中:9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股份245,692,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2名,代表股份154,095,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99%。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万润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98,988,6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1%;反对627,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弃权1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838,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53%;反对627,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3%;弃权1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5%。 霍中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的王苏律师、时双宁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连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并视频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为张连钵、朱彩飞、杨晓玥、崔志娟、邱洪生、郭颖,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因历任董事、董事长黄以武先生的辞职,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霍中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霍中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霍中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因历任董事、董事长黄以武先生的辞职,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霍中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霍中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为:霍中和(召集人)、张连钵、郭颖。 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霍中和先生的简历如下: 霍中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统战部干部、副主任科员,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副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基建管理部副主任,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节能生态产品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节能绿色发展研究院院长,中节能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院院长,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党委巡视办主任;2025年5月29日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5年7月2日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上述情形之外,霍中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霍中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霍中和先生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按相关条款约定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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