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8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3月12日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82.97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8元/股。公司已于2025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93,577,988元增加至194,407,705元,股份总数由193,577,988股增加至194,407,705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注: 1.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2.《公司章程》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关联董事陈洪民、陈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9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江苏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动力”)。 ● 陈洪民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投资”)为陈洪民先生控制的公司,陈洪民先生持有科华投资100%的股权。陈洪民先生直接持有科华动力20%的股权,通过科华投资间接持有科华动力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陈洪民先生及科华投资均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注销科华动力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除陈洪民先生与科华投资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科华动力,注销完成后,科华动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科华动力为公司与关联人陈洪民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科华投资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注销科华动力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人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科华动力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陈洪民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科华投资为陈洪民先生控制的公司,陈洪民先生持有科华投资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陈洪民先生及科华投资均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陈洪民 陈洪民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科华投资 名称: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481063201707P 成立日期:2013年2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洪民 注册资本:1210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竹箦镇振兴街101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洪民持有科华投资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注销的科华动力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江苏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9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481MA20AKYN4J 注册资本:2500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委上甲村48号 经营范围:燃料电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华动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注销完成后,科华动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注销江苏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洪民、陈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注销科华动力,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注销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0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 至2025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3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希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 邮政编码:213399 电话:0519-87835309 传真:0519-87836173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