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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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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5-11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回购进展如下: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2,670,429,325股,下同。
  注2: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一、A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A股回购方案
  2025年1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A股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间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含首尾两日)。
  2、A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
  2025年6月当月,本公司回购共计6,918,000股A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2591%),回购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337.70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6.06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4.59元/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于A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已累计回购14,228,552股A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5328%),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34,835.58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6.06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3.34元/股。
  二、H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H股回购方案
  2025年1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H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H股回购方案”),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含首尾两日)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本公司H股,回购H股股数不超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即2024年6月26日)本公司H股总数(即551,940,500股)的5%(即不超过27,597,025股)。
  2、H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
  2025年6月当月,本公司回购共计319,000股H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0119%),回购金额合计约为港币497.99万元,最高价港币15.96元/股、最低价港币15.36元/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于H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已累计回购3,410,500股H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1277%),累计回购金额约为港币4,783.76万元,最高价港币15.96元/股、最低价港币12.54元/股。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相关回购方案,视市场情况择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就相关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1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欧盟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比利时联邦药品和保健产品管理局(Federal Agency For Medicines And Health Products)就HLX11(重组抗HER2结构域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即帕妥珠单抗注射液)、HLX14(重组抗RANKL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即地舒单抗生物注射液)所涉生产设施颁发的《Certificate of GMP Compliance of a Manufacturer》(即《药品GMP证书》)(以下简称“本次GMP认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俊路182号1幢、上海市松江区文俊路618弄
  认证产品:帕妥珠单抗注射液(即HLX11)、地舒单抗注射液(即HLX14)
  认证范围:原液(DS)生产东线、制剂(DP)生产线、制剂(DP)二号线、制剂(DP)三号线及包装生产线
  有效期;自2025年4月2日起三年内有效
  证书编号:BE/GMP/2025/038、BE/GMP/2025/032
  二、GMP证书所涉及生产设施情况
  本次GMP认证所涉生产设施包括(1)HLX11原液生产东线、制剂生产线及包装生产线,及(2)HLX14原液生产东线、制剂二号线、制剂三号线及包装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
  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针对本次GMP认证的累计投入(包括相关厂房设备等)约为人民币23,582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GMP认证所涉及产品的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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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IQVIA MIDAS最新数据,由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提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为HLX11、HLX14相关生产设施首次通过欧盟成员国GMP认证。根据欧盟成员国之间的GMP互认制度,本次通过比利时GMP认证表明该等生产设施已符合欧盟GMP标准。
  HLX11、HLX14于欧盟的上市许可申请(MAA)已分别于2025年3月、2024年5月获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受理。根据当地法规要求,该等药品于欧盟上市前尚需获得欧盟上市许可申请(MAA)批准。本次GMP认证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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