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 12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 至2025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6月20日及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5-议案18、议案20-议案2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7月17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ouzizhe@bdky.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住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91-4850667 电子邮箱:touzizhe@bdky.com.cn 联系人:王江朋、苏坤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财务数据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编制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将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如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颀炜、戚俊杰、尚德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协调审计机构开展了加期审计工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以2025年3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同意将上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及说明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颀炜、戚俊杰、尚德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协调审计机构开展了加期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说明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颀炜、戚俊杰、尚德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9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或“标的公司”)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交易事宜,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2-00107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2号)。 基于前述情形,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做了相应修订,形成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报告书(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