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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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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0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22,973,000元“凌钢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1,082,392股,占“凌钢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926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凌钢转债”金额为217,026,000元,占“凌钢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9.3241%。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凌钢转债”本季度转股金额为人民币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情况:无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4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1.10%、第四年为1.6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凌钢转债”,债券代码“110070”。
  根据有关规定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凌钢转债”自2020年10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凌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0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5日起由2.80元/股调整为2.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5日起由2.75元/股调整为2.6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7日起由2.69元/股调整为2.59元/股;因触发“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24日起由2.59元/股向下修正为1.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2021年7月9日、2022年4月21日和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临2021-049和临2022-021)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凌钢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6年4月12日。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凌钢转债”本季度转股金额为人民币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22,973,000元“凌钢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1,082,392股,占“凌钢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926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凌钢转债”金额为217,026,000元,占“凌钢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9.324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 系 人:田雪源
  咨询电话:0421-6838259
  传 真:0421-6831910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9%;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5年4月22日、5月7日和6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4)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8.0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8元/股,最低价为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6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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