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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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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6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及利息6,274,625.00元。 一、土地收储概述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清偿全部债务),并同意控股孙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拖欠的补偿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土地抵押合同等事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签订上述补充协议后,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合计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及利息53,324,788.20元(含本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10月9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5、临2024-54、临2024-84、临2025-3、临2025-34)。 二、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根据肇庆中恒制药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于2023年12月29日签订的《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二)》,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第六期欠付款本金¥30,000,000.00元及对应期间(第五期欠付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至第六期欠付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内全部剩余欠付款本金的利息。 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及利息6,274,625.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累计支付收储补偿价款及欠付款本金的利息共计433,508,531.20元,其尚欠肇庆中恒制药欠付款本金388,000,000.00元以及对应期间内欠付款本金的利息。 三、特别风险提示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的方式为分期支付,受市场环境、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存在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的可能;公司存在可能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收到款项的风险,但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供给公司的相关抵押物市场价值超过其所欠款项金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6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8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 按照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947,3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38%,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13,345,567股变更为3,234,398,19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13,345,567元减至3,234,398,199元;按照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578,9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7%,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13,345,567股变更为3,181,766,6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13,345,567元减至3,181,766,620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及注销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真实性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15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 3.联系电话:0774-3939022 4.联系邮箱:zh600252@126.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还应当于邮寄当日电话通知公司前述邮寄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6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3.80元/股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同时,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及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7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13,345,567股的比例为0.4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1元/股,最低价为2.5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4,725,47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240,3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13,345,567股的比例为2.0897%,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1元/股,最低价为2.3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68,764,83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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