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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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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获得探矿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获得探矿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取得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天然碱矿普查探矿权(以下简称“吉兰泰天然碱探矿权”)。该勘查区块从地质构造特征和沉积学等方面分析,存在可溶性无机盐天然碱的可能,为此在吉兰泰区域进行风险勘探,以期发现可溶性天然碱矿藏。区块所处的吉兰泰凹陷位于河套盆地临河坳陷南部,三叠系地层发育齐全,厚度巨大;白垩系上部地层在该区域广覆式发育;勘查规划区块所处构造位置位于吉兰泰凹陷相对较低位置(海拔相对低位置),沉积厚度大,地层层序全,沉积稳定,对地层判断和无机盐储存在条件有利。根据相关地质资料分析,吉兰泰凹陷白垩系地层中含有大量碳酸盐岩,与同一地质年代形成的天然碱矿具有相类似的成矿条件。
  2025年6月30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人民币92.90万元获得吉兰泰天然碱探矿权。探矿权基本信息如下:
  1.勘查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天然碱矿普查探矿权
  2.探矿权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勘查项目地址: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4.勘查矿种:天然碱
  5.勘查程度:普查
  6.勘查面积:14.5734平方公里
  7.出让期限:5年,从勘察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8.矿区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105°48'16.186",39°48'16.189"
  (2)105°50'42.827",39°48'16.092"
  (3)105°50'44.009",39°45'45.355"
  (4)105°48'48.800",39°45'46.720"
  (5)105°48'51.581",39°46'51.977"
  (6)105°48'16.189",39°46'51.977"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本次获得的探矿权勘查矿种为天然碱,但天然碱的储量及品位均存在不确定性,尚需进一步开展勘探,后期将根据勘探情况决定是否探转采。
  2.本次获得探矿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资金不高于资金总额的50%,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资金不低于资金总额的5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途的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 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途的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5)、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03.6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7.9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704.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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