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24,76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24,760股。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112.176万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10.3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7日。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2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2.176万股;将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0.3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6、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7、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3月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8、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0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2月23日届满。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26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176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时,还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上表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时,还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上表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22.476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4.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6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7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上限为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存在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以上议案已由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甘李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54.00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90%,成交最高价为45.1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7.6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5,006.96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