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2026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5-2026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2.64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8.50亿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调剂后,公司2025-2026年度为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0.00亿元调整为1.50亿元,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0.00亿元调整为8.50亿元。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中段2588号,法定代表人为任涛,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50.09亿元,负债总额36.09亿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8.8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7.29亿元),净资产14.00亿元,资产负债率72.04%;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38亿元,净利润-0.80亿元。 2025年5月末资产总额49.17亿元,负债总额35.58亿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8.5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7.08亿元),净资产13.59亿元,资产负债率72.36%; 2025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41亿元。截至2025年5月末,该公司为中国银行借款8.50亿元提供资产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开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100%担保,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是对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5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293.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15%。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