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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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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姜大鹏先生、于洪林先生、尚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耀忠先生、焦兴旺先生、凌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7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李永奇、李耀忠、焦兴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光太,男,1941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工。历任天津电气传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机械部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先后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威海市劳动模范、威海市发明家协会理事长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威海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光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344,773股,并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44.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李光太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李光太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轩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李光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光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轩,男,1970年出生,毕业于兰州铁路学院,大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就职于威海市环翠区房管局;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威海市保税区房地产公司;1996年至今任山东广大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2年8月-2008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4月-2008年1月任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7年3月-2011年5月任威海昊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广大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威海广泰应急救援保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营口广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启正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广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广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广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威海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文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87股,且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0.05%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李文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文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姜大鹏,男,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年4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山东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历任科员、宣传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山东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山东机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民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盈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民航东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姜大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姜大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姜大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于洪林,男,1969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牡丹江康佳实业有限公司;1996年1月至2003年2月就职于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科副科长、质检科副科长等职务;2003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威海广泰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威海广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于洪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0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股,且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0.03%的股权,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于洪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于洪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尚羽,男,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铸造专业,硕士学历。1986年至1990年在山西风雷机械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职务;1993年至1994年在威海陶瓷厂工作,历任采购经理职务;1995年至1996年在威海技校实习三厂工作,历任生产部经理职务。1996年5月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装车间主任、市场部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威海广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尚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0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股,且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0.41%的股权,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尚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耀忠,男,196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1999年12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银川第二毛纺织厂财务科记账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宁夏自治区财政厅财科所助理编辑、编辑,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惠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主任会计师、总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业务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禹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水务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负责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浩瑞华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耀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耀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焦兴旺,男,1963年出生,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兰州大学经济系教务处助理研究员,苏州张家港市委党校教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中国改革》月刊主编,经济观察报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制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富国泛华财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焦兴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焦兴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焦兴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凌锋,女,1953年生,毕业于解放军军医进修学院,博士学历。1973年参加工作,历任卫生部北京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北京医科大学神经外科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北京市脑血管病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2015年至今任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中国国际神经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凌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凌锋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凌锋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2、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3、转股价格:9.15元/股
  4、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95”。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9.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2万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534,474,505股的0.03%。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广泰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9.3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6044万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53,432.3305万股的0.58%。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为9.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4月19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3)2024年7月,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的总股本531,303,87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975,093股的股本515,328,7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为9.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2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4)2024年9月,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的总股本531,306,97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975,093股的股本515,331,87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5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为9.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5)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的总股本532,005,86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6,355,393股的股本515,650,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为9.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广泰转债”因转股减少1,000.00元(10张),转股数量为109股;截止2025年6月30日“广泰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692,785,000.00元(6,927,850张),累计转股数量778,709股。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广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31-3953335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威海广泰”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广泰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0.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38,08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15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决议召开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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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7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2、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5位非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3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7月2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鞠衍巍
  电话号码:0631-3953335
  传真号码:0631-3953503
  电子邮箱:002111@guangtai.com.cn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相关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1”,投票简称为“广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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