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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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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周水良、独立董事冯科通讯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事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监事会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要通知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议案内容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使用不超过20,422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增持越秀地产港股股票(股票代码:00123.HK),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风险提示:(1)受越秀地产股价、市场交易情况等因素影响,广州资产实际买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2)如未来越秀地产经营业绩等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广州资产投资收益不达预期。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使用不超过20,4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币种为人民币,下同)的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港股股票。鉴于越秀地产现有部分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是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广东省内首个拥有全牌照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资本实力居地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前列。广州资产深耕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不良资产管理主业,开展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 近年来,监管机构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广州资产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充分利用投行化手段,围绕主责主业重点开展房地产项目重组重整、资产运营等业务,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越秀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企业,其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简称“越秀地产”,股票代码“00123.HK”。 2024年,越秀地产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及华东、中西部、北方地区,深耕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全年合同销售额1,145亿元,行业排名攀升至第8位。 3、为加强与越秀地产的战略合作,深化在房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州资产使用不超过55,65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股票代码:00123.HK);授权期限为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内广州资产累计买入股票数量不超过越秀地产总股份数目的2%。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截至前述交易授权期结束,广州资产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累计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7,838万股,占越秀地产总股份数目的1.95%,累计使用资金35,228万元。 2024年9月20日,越秀地产董事会同意委任1名广州资产提名代表为非执行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日起,广州资产对越秀地产的投资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确认损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交易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同时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广州资产拟使用不超过前次授权55,650万元中未使用的20,422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越秀地产港股股票,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授权期内广州资产连续12个月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越秀地产总股份数目的2%。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广州资产经营管理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实施本次交易。 (三)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1、交易定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越企”)及其他下属企业持有越秀地产45.34%股份(含广州资产持有的1.95%),香港越企是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是越秀地产的最终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越秀地产19.90%股份,是越秀地产的主要股东;公司关联自然人之越秀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昭远先生、首席资本运营官兼公司董事李锋先生、首席运营官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刘艳女士持有越秀地产股份。本次广州资产拟增持越秀地产股份属于与前述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即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0.5%、未超5%,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金额超30万元。累加本次交易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事项。 公司同期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广州资产本次增持不谋求越秀地产控制权,并应遵守香港联交所关于持有越秀地产股份变动及信息披露等要求,与越秀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授权期内连续12个月内累计买入股票数量不超过越秀地产总股份数目的2%。 3、广州资产将按照董事会授权,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实施本次交易,实际买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介绍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7,847,419万元,净资产17,717,92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952,084万元,净利润241,48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5,962,498万元,净资产18,190,059万元;2025年1-3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2,360,207万元,净利润126,899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香港越企 公司名称: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28日 股本:676,131.69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持有香港越企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越企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香港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7,184,174万元,净资产14,173,415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0,312,782万元,净利润243,555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香港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5,619,625万元,净资产14,914,872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806,729万元,净利润157,233万元。 经查询,香港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地铁 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智成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主营业务: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100%。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地铁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地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9,153,329万元,净资产31,432,56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06,228万元,净利润136,531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广州地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9,859,898万元,净资产32,082,197万元;2025年1-3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729,491万元,净利润29,317万元。 经查询,广州地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广州地铁设立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昭远先生、首席资本运营官兼公司董事李锋先生、首席运营官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刘艳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林昭远先生、李锋先生、刘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介绍 公司名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6日 负责人:林昭远 股份数目:4,025,392,913元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发展及投资 股权结构:越秀地产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23.HK。越秀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越企及其他下属企业持有越秀地产45.34%股份,香港越企是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是越秀地产的最终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越秀地产19.90%股份,是越秀地产的主要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地产是公司关联方。 2024年,越秀地产实现营业收入864.01亿元,净利润14.65亿元;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4,104.53亿元,净资产1,040.79亿元。 经查询,越秀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广州资产将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不指定交易对手方,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为广州资产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不涉及公司或广州资产与关联方或交易标的签署协议等情况,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广州资产积极开展“不良+房地产”业务布局。本次增持越秀地产股权,有助于广州资产进一步与越秀地产合作探索房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符合广州资产经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 近年来,越秀地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营销策略,加快销售去化,同时优化业务布局,强化精益管理,保持经营平稳,行业地位及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广州资产在权益法核算基础上进一步增持越秀地产股权,预计将取得良好收益。 七、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受越秀地产股价、市场交易情况等因素影响,广州资产实际买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未来越秀地产经营业绩等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广州资产投资收益不达预期。 公司及广州资产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将严格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审慎执行本次交易,全方位控制风险。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88,583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114,759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向子公司增资、向关联方借款等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即偶发关联交易有一笔,金额7.00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与成拓有限公司按原有出资比例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广州越秀资本增资金额为7.00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与广州地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未与广州地铁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广州地铁发生关联交易。 (三)与关联自然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与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林昭远先生、李锋先生、刘艳女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前述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交易。具体审核意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积极开展“不良+房地产”布局,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探索房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广州资产本次增持越秀地产股权,符合广州资产经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协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广州资产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增持越秀地产港股股票,交易方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提醒公司关注房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动向,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价走势,做足投资研判和操作风控等措施,保障投资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广州资产经营管理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实施本次交易,实际交易情况及由此带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本次投资的重大进展,并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与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8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17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16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5年7月16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7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背景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修订《章程》,并同步修订《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说明 (一)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2、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将经营范围调整为已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经营宗旨、简化公司历史沿革,相关调整不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宗旨、历史沿革的实质变更; 4、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安排,调整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责,新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完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提高《章程》调整范围及在公司治理中的适用性; 5、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12名; 6、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将“战略与ESG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调整其职责; 7、调整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结构并设专节,不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实质变更; 8、合并相似条款,删除雷同条款,调整个别用词、用语的准确性; 9、根据前述修订调整条文序号。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1、文件名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2、公司名称由“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3、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相关规范性要求,同步修订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与召开相关条款; 5、根据前述修订调整条文序号。 (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1、公司名称由“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2、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相关规范性要求,同步修订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委托出席、会议记录与决议相关条款; 4、根据前述修订调整条文序号。 (四)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说明 根据本次《章程》修订的整体安排,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其他说明 本次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需要,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本次《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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