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祥源文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衡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曾辉祥先生、李勤女士、蔡丰先生为线上视频会议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俞真祥先生为线上视频会议参加; 3、董事会秘书王琦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永祥律师和蒋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