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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退市海越 公告编号:2025-06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已交易11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4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5、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经询证,公司前10大股东中,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7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3%。购买的最高价为0.93元/股、最低价为0.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5.37万元。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退市海越 公告编号:2025-06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闫宏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曾佳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苟斌辉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徐向春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高汉祥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杨斌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李静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代行董事会秘书闫宏斌先生、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8未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议案5、6、7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梁效威、蒙象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退市海越 公告编号:2025-06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 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11个交易日,剩余4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将于退市整理期内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因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明确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3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一)证券代码:600387 (二)证券简称:退市海越 (三)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如证券交易日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4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将于退市整理期内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因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明确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退市整理期内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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