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集团”)出具的函告,获悉新乡白鹭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乡白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新乡白鹭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