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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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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0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在2025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C250618GR1316099】,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保证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威远生化;
  4、最高额保证: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认为:威远生化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威远生化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12,611.50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6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07,527.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69%;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084.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概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281,162.99元。公司拟决定利民化学向股东分配利润300,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75.7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吉化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394,229.37元。公司拟决定双吉化工向股东分配利润12,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25.8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药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609,610.24元。公司拟决定威远药业向股东分配利润20,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24.2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直接持有利民化学100%股权、直接持有双吉化工79.5064%股权、直接持有威远药业21.71%股权,本次分别可取得分红款300,000,000.00元、9,540,768.00元、4,342,000元;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威远药业78.29%股权,本次分别可取得分红款15,658,000.00元。利民化学、双吉化工、威远药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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