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560号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春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叶小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沈清女士、监事张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虞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晨 纪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