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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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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977.13万美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法兴银行债券挂钩总收益结构性存款9号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过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了“法兴银行债券挂钩总收益结构性存款9号”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法兴银行债券挂钩总收益结构性存款9号 (1)认购金额:977.13万美元 (2)产品期限:365天 (3)交易成本:2.1%/年 (4)预计年化收益率:4.8%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挂钩的参考债务为境外发行的美元债券。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结构性存款管理人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结构性存款管理人为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 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33%,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折合人民币金额为7,17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4.8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5年3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8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参考标的表现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未能成功认购的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提前赎回风险、产品调整或提前终止风险、对冲风险、杠杆风险、其他风险等。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国际”),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27日,担保实际发生借款1,000万元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为亚星国际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为10,23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不存在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7年6月26日。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上述主体与公司关系:为亚星锚链的全资子公司。 亚星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被担保方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表格中2025年3月31日和2025年1月1日-3月31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债权 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Z2525LN1566534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被担保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担保实际发生借款1000万元。 (二)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 2025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四)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存单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融资额)总计为人民币10,23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2.82%,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23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2.82%。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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