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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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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3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 6月4日生效。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承诺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00万元
  2.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3.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4.承诺函有效期截止日:2026年6月26日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将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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