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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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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工业园区东荡田巷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升杨先生主持;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王升杨先生、盛云先生、王一峰先生、吴杰先生、洪志良先生、陈西婵女士、王如伟先生、杜琳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姜超尚先生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严菲女士、监事王龙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蒋怡澜女士现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姜超尚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朱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律师、张辰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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