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芯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发展储备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6年6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原因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84.3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转出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行业竞争格局而制定的。自项目筹划以来,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部分产品需进一步升级迭代,细分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掌握最新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来调整募投项目的执行时间。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集资金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综合考量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推进速度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后拟将“发展储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6年6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如下: ■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自身主营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部分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七、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璠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潘璠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璠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已经接受潘璠女士的辞职请求,并对潘璠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毛梓沄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毛梓沄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电话:0510-85217779 邮箱:maozy@etek.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毛梓沄,女,200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2023年8月至今就职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