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7人,代表股份1,751,561,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72,87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71人,代表股份178,68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8%。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4人,代表股份178,683,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09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2,06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弃权399,9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21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8%;反对2,06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4%;弃权399,9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44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4%;反对1,6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41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70,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76%;反对1,6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4%;弃权41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26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0%;反对1,89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弃权398,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38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1,89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6%;弃权398,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0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0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50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16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21%;反对2,0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0%;弃权50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
  5、审议通过《关于〈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35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9%;反对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弃权414,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47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3%;反对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6%;弃权414,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354,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1,96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476,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1%;反对1,96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5%;弃权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33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1%;反对1,97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弃权2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46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8%;反对1,97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3%;弃权2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8.0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4,53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54%;反对46,78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3%;弃权2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1,661,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43%;反对46,78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58%;弃权2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8.0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4,78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93%;反对46,5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5%;弃权2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1,90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02%;反对46,5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99%;弃权2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
  8.0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4,749,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74%;反对46,55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7%;弃权260,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1,87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019%;反对46,55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23%;弃权260,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51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4%;反对1,71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弃权322,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64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75%;反对1,71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2%;弃权322,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49,388,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1,8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弃权359,7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1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2%;反对1,8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5%;弃权359,7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3%。
  10.0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49,419,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7%;反对1,81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21,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4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5%;反对1,81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弃权321,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王浩霖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