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俞跃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方娜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拟减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8、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筱云律师、王健弛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