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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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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至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中的相关科目,不会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产生影响。 一、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号:2025一046)。但由于本次前期差错核查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未能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披露时同步披露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自《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及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作。现相关工作已完成,公司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后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合并范围内内部交易收入成本抵消以及未实现毛利计算错误 公司于2023年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抵消内部交易过程中存在错报。具体情况为:①在统计子公司间关联交易形成的存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时,抵消分录错误,导致少计营业成本,多计存货;②子公司间关联交易销售额抵消不完整,导致多计营业收入。前述错报影响了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 该等错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内部交易抵消的相关规定,影响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2)租金使用权资产资本化金额不准确 公司租赁厂房用于“临港智能科技创新创业园项目”,将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装修期间使用权资产摊销属于使装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可归属于装修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而公司错误的计入了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公司将2023年度非装修期间的摊销亦进行了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和存货暂估跨期 在业务执行层面,对部分业务原始单据的搜集、整理、内部传递及存档等方面的工作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导致部分IDC系统集成项目收入确认及存货暂估存在跨期。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至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中的相关科目,不会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产生影响,主要影响报表科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财务合并报表影响 ■ ■ ■ ■ ■ ■ ■ (二)更正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至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相关数据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2、2023年半年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①主要会计数据 ■ ②主要财务指标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公司上半年度收入及利润的简要情况: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30,978,490.8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5.26%;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28,453.20元。 造成本期收入及利润下降的直观影响: 报告期内,IDC相关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8,459,099.7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06%;但由于应收账款账龄影响,计提的信用减值增加,导致IDC版块净利润下降;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业务:受下游开发商流动性风险及房地产业整体行业形势不稳定影响,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4.11%,导致净利润下降。 (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经公司全体一致努力,公司2023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0,978,490.8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8,453.20元。地基与基础业务板块因下游房地产行业仍处于缓慢恢复中,整体业务环境未有明显好转,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4.11%;IDC业务板块保持持续稳定,报告期内,IDC相关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2.06%。 (3)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①主营业务分析 Ⅰ.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地基与基础业务板块因下游房地产行业仍处于缓慢恢复中,整体业务环境未有明显好转,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4.11%;IDC业务板块保持持续稳定,报告期内,IDC相关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2.06%。 ②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Ⅱ.资产及负债状况 ■ 3、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4、2023年年度报告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业务结构“去房地产化”战略,主要围绕存量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开展工作,包括按进度交付客户和促进应收账款回收。全年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收入进一步下降至3.52亿元,占公司整体营收规模已低于15%,全年实现应收账款回款9.39亿元。 报告期内,IDC业务板块持续稳定发展,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8.59%,占公司整体营收达到85.53%。 (2)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 (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3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4.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业务结构去房地产化,持续推动主业结构调整及业务战略转型,截止报告期末,IDC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8.59%,占公司总营收比已达85.53%。 (4)主营业务分析 ①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35%,本期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板块大幅收缩62.31%,符合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去房地产化的战略;IDC服务业务板块由于业务稳定增长,同时公司临港数据中心项目实现报告期内投产运营,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有较大回升,增加了18.59%。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下降9.82%,主要系本年度建筑板块营业收入的大幅下滑,持续减少销售人员人数,导致销售职工薪酬的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板块业务大幅收缩,IDC业务板块业务小幅增长,综合导致管理费用下降12.55%。 ②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27,776,666.75元,同比下降9.33%;主营业务成本1,992,697,875.94元,同比下降5.53%。 Ⅰ.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③成本分析表 ■ ④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9,297.3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1.3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060.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6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5)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 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6、2024年半年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①主要会计数据 ■ ②主要财务指标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4年,坚持业务结构“去房地产化”战略,上半年度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收入降至2,544万元,仅占总营收比例为4.7%,已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上半年度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业务实现应收账款回款约2.92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4.8亿元,板块规模正在加速收缩。 上半年度,IDC业务板块收入为5.16亿元,占总营收比例已达95.3%,标志着公司主营业务已全面转向IDC领域。 (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5.4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1.13万元。整体营收下滑主要系公司大幅收缩传统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所致,相关业务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8.60%。同时,根据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IDC系统集成项目,均未达到确认收入时点,因此,无法形成对应的收入和产生相应的利润,这也对本报告期造成了影响。 (3)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①主营业务分析 Ⅰ.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②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Ⅱ.资产及负债状况 ■ 7、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三)上述变更对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四、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入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25-07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通”)。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申江通提供担保合计12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申江通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13.3026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及对应的借款融资系对太仓数据中心项目后续投建做资金储备,不代表该项目已经实现对外销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就全资子公司申江通固定资产借款事宜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2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申江通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13.30261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5-038、2025-073)。 同时,就上述固定资产借款事项,申江通以其持有的申江通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不动产[苏(2020)太仓市不动产权第8503994号]及项目营业收入分别对上述债权向工商银行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的共同还款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YLX0G51 注册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光电子器件、传感器、钣金件、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乙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5-038、2025-073),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47.9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0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47.9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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