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志尧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方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必成、孙云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