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25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高新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高新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四大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下列董事为第十三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高新刚董事长(主任委员)、俞奕鉴独立董事、范凯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金永利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俞奕鉴独立董事、都波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卓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金永利独立董事、高新刚董事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俞奕鉴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卓独立董事、高新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高新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沈明会先生、陈剑飞先生、周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周春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时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上述议案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3、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董事及高管简历 高新刚 男,1970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金永利 男,1958年出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财经学院教研室主任;沈阳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顾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溪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城市学院院长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 卓 女,1973年出生,副教授,法学博士。曾任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学博士后;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奕鉴 男,1972年出生,金融硕士。曾任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下属支行副行长;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院长助理、人力资源部长等职。 现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数字安全中心营运主任,嘉兴正金原石投资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 沈明会 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经理。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剑飞 男,1985年出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评价任用业务协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 周春 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24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裁高新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高管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高新刚董事长、金永利独立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 2、公司高管沈明会、陈剑飞、周春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峰、李党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