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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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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5-03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江供销商贸”)于2023年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平江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工行平江支行为平江供销商贸提供2.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5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借款,借款用于“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平江供销商贸以其名下两处不动产使用权为该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合作”)为该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为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6月24日平江供销商贸借款提款1,100万元,本次借款提款后平江供销商贸在工行平江支行的借款本金余额为14,770万元,北京新合作为平江供销商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4,770万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为43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9.9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5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28.1亿元。股东大会授权由供销大集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前述担保业务涉及的互保及互保调剂具体相关合同及文件等,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2025年6月1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北京新合作为平江供销商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刘胤哲
  注册资本:47,143,200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西街7号三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是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平江供销商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江供销商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1月9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3亿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北京新合作为平江供销商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被担保方平江供销商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并对其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额度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平江供销商贸其他股东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1年自查发现存在的股东及关联方未披露担保,截至2022年4月24日,已按照《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在相关重整程序中依法得到解决,或是由主债务人通过置换抵押资产的方式解决完毕,对供销大集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供销大集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业务情况如下:
  ■
  3.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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