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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上限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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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上限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2025年1月20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2025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855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2025年6月5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6月11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刊登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聆讯后资料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并派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招股说明书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进行查询,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具体如下: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5/0625/202506250004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5/0625/2025062500043.pdf 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为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而刊发,其包含的部分内容可能与公司先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准备或者刊发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该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师报告,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境内投资者应当参阅公司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或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和公告。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H股招股说明书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基础发行股数为39,994,700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其中,初步安排香港公开发售3,999,500股(可予重新分配),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00%;国际发售35,995,200股(可予重新分配、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00%。 自上市日至香港公开发售截止日后起30日内,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还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增发不超过5,999,200股H股。在超额配股权均悉数行使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的最大发行股数为45,993,900股。 公司本次H股发行的价格最高不超过66港元。公司H股香港公开发售于2025年6月25日开始,预计于2025年6月30日结束,并预计于2025年7月3日公布发行价格,相关情况将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anjoyfood.com)。 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预计于2025年7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安井”)、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工业”)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0007912287001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150101040028718)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次注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主要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始终坚持谨慎、节约原则,加强费用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实际支出。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及存放,获得了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3081947614)、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634324500)、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8010013000657547)专户余额合计为212,920.93元(含利息),已全部转入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0485862041)用于“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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