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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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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6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对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5.61元/股调整为5.55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网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73元/股调整为5.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7元/股调整为5.61元/股。
  11、2024年9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5.55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13,530,9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85,000股后的804,24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8,254,7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即每10股0.593152元= 48,254,755.20元÷813,530,920股*10股,即每股0.0593152元。
  根据《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5.61元/股-0.0593152元/股=5.55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80元/股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74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94元/股,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7.9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3.80元/股(含),并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实施期限由2025年5月8日延期至2026年2月8日前完成,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13,530,9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85,000股后的804,24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8,254,7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即每10股0.593152元= 48,254,755.20元÷813,530,920股*10股,即每股0.0593152元。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7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3.80元/股-0.0593152元/股=13.74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9,485,766股至12,396,97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7%至1.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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