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6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学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6日和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决议有效期将于2025年7月11日到期。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将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6日和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授权有效期将于2025年7月11日到期。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起止日期、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 其他事项(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市场条件、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指导政策、反馈意见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等,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并对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和补充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规模、发行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安排等。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和文件;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验资手续;签署与募投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市场情况、本次发行的结果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等。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或服务协议等。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9、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且该等转授权有效期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期限一致。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将该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 至2025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邮箱:stssec@126.com 联系人:何浩拥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