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认可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形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次修订稿)》《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万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万份。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4.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2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的行权条件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10万份,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0)。 (四)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六)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中授予价格和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事项;同时,为进一步发挥业绩考核指标的激励效果和提升公司竞争力,董事会、监事会同意重新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并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2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十)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业绩考核指标重新调整并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十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十五)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指标进行调整。 (十六)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七)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7)。 (四)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4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六)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8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1.4万股,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8人调整为166人。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合计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万份,原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3人调整为90人。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万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的数量为3万份。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1.4万股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万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2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60万股,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00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308.5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1%;预留51.5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11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3.11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实际授予180人,预留授予4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减值、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影响。 注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注3: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A、B+、B、C、D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0)。 (4)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6)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中授予价格和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事项;同时,为进一步发挥业绩考核指标的激励效果和提升公司竞争力,董事会、监事会同意重新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并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0)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业绩考核指标重新调整并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1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4年5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5)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指标进行调整。 (16)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向18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8.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51.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2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4月2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名,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5.25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25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事项。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5日。 (二)归属数量:25.25万股。 (三)归属人数:45人。 (四)授予价格:13.112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4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5.1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7)。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6)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420万份股票期权。 ■ (三)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1)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93,197股后的股本210,682,0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16,854.93元(含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49,390股后的股本210,525,8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6,841,988.68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29元/份调整为26.878元/份。 (2)行权人数及行权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名激励对象的配偶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上述3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调减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10万份。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96名调整为93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430万份调整为420万份。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行权人数及可行权数量进行了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的行权条件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10万份,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5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于2025年5月27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2、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办理行权事宜: ■ 因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合计3万份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0名,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25.10万份。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10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行权事项。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月23日。 (二)行权数量:125.10万份。 (三)行权人数:90人。 (四)行权价格:26.87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是第一个行权期的第一次行权,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3名,除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