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二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十二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局架构,确保公司决策层的稳定与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提名,增补刘颖喆先生、向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已对刘颖喆先生、向宇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刘颖喆,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建筑学专业。曾任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助理建筑师;广州珠江地产设计部建筑师、经理助理;上海合生创展设计部副经理,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华东商业地产设计总监;上海中锐地产集团设计总监兼上海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龙湖地产集团上海地区副总经理、大连地区公司总经理;泰禾集团总裁助理兼上海区域总经理、泰禾集团副总裁兼上海区域总裁;华发股份副总裁,华东、华中区域常务副董事长,华中区域董事长。现任华发股份执行副总裁,华东大区董事长。 向宇,男,土家族,1971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发股份副总裁、华东区域董事长兼华中区域董事长;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南方总部江南区域总经理;现任华发股份执行副总裁,珠海大区董事长,华南大区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颖喆先生、向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9日 至2025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6月24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