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形,下同。 二、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注3:上表中“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合计数为质押股份总数占程立力、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13家合作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常州分行)签订了《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以及《保证合同》,公司为在交行常州分行融资的合作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3、借款人/被担保债务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融资的合作社 4、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10,000万元。 5、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垫付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授信业务合同中约定被担保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通过)总金额为人民币153,1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8,272.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向合作养殖农户提供融资担保)总余额为18,291.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贷款担保合作协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