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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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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9年2月底。除上述变更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茂业创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茂业创芯”)持有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创”)146,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8.2384%。紫光同创本次计划溢价增资6,05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84.00万元),润智(兰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深圳市岭南聚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紫光同创的366,666股,计划行使相关股东协议约定的优先认缴权,认缴349,752股;剩余增资份额由公司非关联方认缴,西藏茂业创芯计划不行使前述股东协议约定的优先认缴权。紫光同创本次增资完成后,西藏茂业创芯对其持股比例由28.2384%降低至28.1383%。润智(兰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青恒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润智(兰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前述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事项。
  关联董事陈杰先生、马道杰先生、范新先生、李天池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12.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87.66万元。截至2021年6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47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新型高端安全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载控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紫光同芯作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拟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电子”)的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与紫光同芯归还的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之间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业务子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及备用资金储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元:万元
  ■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
  (一)相关募投项目概况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为支持区内优质企业的发展,推出以联建的方式解决重点企业产业场地的支持政策,组织企业联合竞拍土地建设总部大厦,并在项目成本上给予较大优惠。深圳国微电子积极申请并成功入选,参与了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先进制造业联合大厦联建项目(即“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获批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重点用于保障公司研发生产用场地。该项目在深圳市南山区区政府的安排下按计划推进中。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建设期约2.5年,拟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片区建设,拟投入金额37,888.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500.00万元。
  (二)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原计划将于2025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原违规电缆及水管需改迁等非公司原因导致的不可预见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度,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9年2月底。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延长“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不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9年2月底。除上述变更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宁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2.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6月26日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38,债券简称:国微转债)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根据相关规定,“国微转债”将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26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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