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2049弄15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985,0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军擎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劼律师、李敏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