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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 债券简称: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请假; 2.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敬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其持有的5,703,112,627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议案8、议案10的表决。关联股东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44,105,940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议案9的表决,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46,582,088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议案9的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其中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光建、陈雪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 债券简称: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16:2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概算145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280,944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88,944万元,具体结合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及议案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暨对相关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信息中心职能转型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信息中心更名为数字化发展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 债券简称: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暨对相关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为14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将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增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280,944万元。 ●本项目建设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港南沙港区枢纽服务能级,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更好地满足腹地经济需要,加强能力建设,扩大业务发展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拟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项目总投资概算145亿元,鉴于未来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变化、设计方案深化调整、政府审批流程等不确定因素,该投资概算可能发生调整,最终投资金额将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对本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增资280,944万元。增资完成后,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288,944万元,具体结合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二)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位于在建的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下游,拟建设4个20万吨级集装箱海轮泊位,海轮泊位岸线长1880米;建设15个5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和5个工作船泊位,驳船泊位岸线总长1931米。 项目通过围填海形成陆域建设码头水工结构、集装箱堆场、危险品堆场、拆装箱仓库、港区道路、集卡停车场、查验设施、修箱设施、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并建设相应的进港支航道、港池水域。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集装箱670万标准箱,其中海轮泊位460万标准箱,驳船泊位210万标准箱。 本项目建设运营主体主要为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4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将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26年-2032年(具体建设进度根据生产需求适时调整)。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二)被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港口经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总资产4,999.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98.97万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0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3月31日,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总资产5,017.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97.87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增资280,944万元。增资完成后,南沙国际集装箱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288,944万元,具体结合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三、本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交通强国建设工程”之一,并被列入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属国家重大项目。本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集装箱通过能力并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建成后将与公司南沙港区现有集装箱码头协同联动形成数十公里岸线,推动南沙港口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能级再提升,对公司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一流港口群、加快推进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投资风险分析 本项目风险在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腹地经济产业持续发展不确定性、其它运输方式对货源分流、周边其它港口码头对货源竞争分流等因素,可能导致本项目货量不及预期;项目总投资较大,可能推高公司债务杠杆,若运营初期吞吐量不足,将导致现金流紧张、项目回报周期延长。对此,公司将积极拓展多元化货源,进一步开拓东南亚、非洲、拉美航线,挖掘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同时,公司将分阶段开展项目建设,按照需求分期投运泊位,最大程度降低财务压力;推动智慧港口建设,尽可能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该项目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 债券简称: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 至202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005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 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100) 2.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0191 传真:020-83051410 邮箱:suoyingxin@gzport.com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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