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6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鑫达”)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办理质押(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质押”)登记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汪林朋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372,049,824股,其中279,037,368股股份为高管限售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慧鑫达、汪林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居然控股办理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系对其前期质押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居然控股再次办理本次股份质押,质押用途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办理质押的告知函;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