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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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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045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28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张少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袁精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洪嘉庆先生、总会计师葛晓红女士、总经理助理张惠波先生、总法律顾问张剑先生、总经理助理吕和平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建雄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并确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以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获得通过,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思颖、王奕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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