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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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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5-05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彩芬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1人,代表股份537,439,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2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534,491,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9人,代表股份2,947,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10人,代表股份 4,976,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255,4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13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52,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93,291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17%;反对131,1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8%;弃权52,3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063,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349,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弃权2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00,891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58%;反对349,7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81%;弃权26,18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张鑫、贺晴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5-05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3)信用风险 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4)流动性风险 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产品不成立风险 在产品成立日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7)信息传递风险 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 (9)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投资者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支付应得收益。 当本期产品存续期内挂钩标的在汇率观察日未达到本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预期收益率的条件时,客户可以拿回全部产品认购资金,并获得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以低档收益率计算的收益(收益计算公式详见产品说明书专页)。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银行业务回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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