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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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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43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博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经公司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薛玮先生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任余玉苗先生在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职务。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拟对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吴博文先生、赵洋女士、周文杰先生,其中吴博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陆泉先生、薛玮先生、高琼芳女士,其中陆泉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薛玮先生、项焱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其中薛玮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生效需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前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玮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湖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1992年至2013年先后任职于湖北省生活资料总公司、湖北农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建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至今任湖北中衡信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湖北中衡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所长;目前兼任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超人智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薛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Guardforce Limited(以下简称“GFL”)、China Security & Fi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CSFI”)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GFL、CSFI提供的担保最高金额分别为6,700万港币、2.1亿港币;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GFL、CSFI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港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GFL、CSFI拟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合计2.77亿港币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Guardforce Limited、China Security & Fi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China Security & Fire Technology Holdings Ltd、DX Group(Hong Kong)Limited、Force Guard Limited、GF Technovation Company Limited、Guardforce Security(Thailand)Co.,Ltd、Guardforce Aviation Security Co.,Ltd、Guardforce Service Solutions Co.,Ltd、Guardforce(Macau)Limited(以下统称为“境外子公司”)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GFL、CSFI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房屋土地作抵押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境外子公司为GFL、CSFI的2.77亿港币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China Security & Fi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住所:1/F, Guardforce Centre, 3 Hok Yuen Street, East, Hunghom, Kowloon, Hong Kong 截至2024年12月31日,CSFI资产总额158,315.32万元,负债总额66,811.3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6,962.4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848.83万元,资产净额91,504.0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376.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76.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20%。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CSFI资产总额157,567.96万元,负债总额67,487.8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5,962.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1,525.27万元,资产净额90,080.08万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30万元,净利润 -1,120.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0.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83%。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名称:Guardforce Limited 住所:1/F, Guardforce Centre, 3 Hok Yuen Street, East, Hunghom, Kowloon, Hong Kong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FL资产总额156,849.33万元,负债总额53,318.5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330.28万元,资产净额103,530.8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6,084.78万元,净利润4,298.0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21.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GFL资产总额147,818.39万元,负债总额42,482.3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596.20万元,资产净额105,336.01万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4,769.54万元,净利润2,161.0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8.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74%。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6,700万港币授信担保协议 保证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境外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Guardforce Limited 担保最高债务本金:6,700万港币 担保方式:公司及境外子公司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GFL、CSFI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房屋土地作抵押担保。 (二)2.1亿港币授信担保协议 保证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境外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China Security & Fi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担保最高债务本金:2.1亿港币 担保方式:公司及境外子公司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GFL、CSFI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房屋土地作抵押担保。 保证期间:3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经营周转需求及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境外子公司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子公司GFL、CSFI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房屋土地作抵押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959.9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07%。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9日 至2025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7月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证券管理中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邮箱:zqtzb@600654.com 联系电话:027-8782792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沙路203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三)邮编:430000 (四)联系人:张先生 (五)联系电话:027-87827922 (六)邮箱:zqtzb@600654.com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46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章程修订及取消监事会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他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影响实质内容修改的情况下不再一一列示,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索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后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主管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述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作同步修订,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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