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能源ETF 基金代码:56126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7月27日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25年6月1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50”,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A50ETF基金”; 2、基金管理人在每季度对基金累计报酬率和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进行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6月2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ub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