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每年6月、12月的15日(如该日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7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5年6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易方达恒茂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信创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54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6月20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华宝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5年6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宝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宝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刘之蓓 联系电话:021-205153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万联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5年6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万联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万联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注: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新增万联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李梓文 联系电话:176020269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