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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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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87000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8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37,596,125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8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25,170,862.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4,733,786,284.99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转股而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即“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0000元人民币(含税)”。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8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金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38元/股 中金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29元/股 中金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6月2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0 万元。(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 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5年6月 25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70000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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