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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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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因经营建设需要,向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常青路9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软件开发;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零配件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
  江苏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及其他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首付租金、预收租金(如有)、租前息(如有)、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保管、维修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所有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要求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同意的承租人应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或因主合同解除而另行确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期届满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74,927.1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8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职工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瑞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瑞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瑞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15,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刘瑞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徐李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简历
  徐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通大学工学院工学学士,现任南通市材料学会常务理事。2000年7月至2001年8月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19年9月任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安普瑞斯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任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任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任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6月起至今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基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92股。徐李强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2栋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朱彼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1,434,64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17.639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945,15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4.6450%。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0,489,49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12.9941%。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945,15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4.64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6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945,15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4.6450%。
  4、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42,902,0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0,845,04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2,057,038股。)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1.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25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08%;反对4,853,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3%;弃权32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76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968%;反对4,853,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43%;弃权32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084,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82%;反对4,81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97%;弃权53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94,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11%;反对4,81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7%;弃权53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5,399,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22%;反对5,50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4%;弃权53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90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972%;反对5,50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弃权53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030,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49%;反对4,84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16%;弃权56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4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27%;反对4,84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6%;弃权56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008,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52%;反对4,83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89%;弃权59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1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60%;反对4,83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6%;弃权59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04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31%;反对4,80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2%;弃权57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5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37%;反对4,80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80%;弃权57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35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15%;反对1,88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1%;弃权70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35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15%;反对1,88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1%;弃权70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180,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1%;反对1,69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2%;弃权55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691,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8%;反对1,69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6%;弃权55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935,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40%;反对4,92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9%;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4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72%;反对4,92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8%;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就H股股份发行制定于H股股份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98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48%;反对4,876,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71%;弃权574,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94,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63%;反对4,876,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14%;弃权574,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94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2%;反对1,91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7%;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5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70%;反对1,91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0%;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232,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反对1,62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1%;弃权57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74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75%;反对1,62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6%;弃权57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22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9%;反对1,62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7%;弃权584,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736,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8%;反对1,62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7%;弃权584,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15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8%;反对1,6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1%;弃权597,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66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49%;反对1,6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8%;弃权597,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0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19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2%;反对1,62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8%;弃权611,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70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87%;反对1,62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7%;弃权611,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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